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
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人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政治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。
3.热爱社区工作,乐于奉献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,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。
4.品德端正、身体健康,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)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。
5.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。
6.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应聘社区专职工作者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2.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。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。
5.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。
6.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。
7.拒绝服兵役的。
8.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。
9.有吸毒史的。
10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三)符合下列条件应聘人员享受笔试加分
1.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员级、初级、中级、高级的分别加1分、2分、3分、5分;
2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加2分;
3.中共党员加1分;
4.退役军人加1分;
5.本镇常住人员加2分;
6.在本镇或本镇村(社区)基层工作每满1年加1分,累计不超过3分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招聘公告发布地址: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网址http://www.pidu.gov.cn/)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填写报名表(附件),以“姓名+唐昌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”命名报名表,发送至报名邮箱:3499629214@qq.com。
2.报名时间
2022年12月14日—2022年12月20日
3.报考须知
(1)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,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(教育背景从高中填起,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、单位、专业或职务等),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。不按要求填写的,将不予审核通过。
(2)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,将不予受理报名,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。
(3)咨询电话和时间:
咨询电话:温老师 028-87869306;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。
(4)如审核未通过,会打电话通知本人,如未打电话则审核通过,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(三)笔试政策加分审核
符合笔试政策加分条件的报名者,请于2022年12月14日—2022年12月20日,在发送报名表的同时,将加分材料扫描件PDF以“姓名+笔试加分材料”命名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499629214@qq.com。(主要材料:社工证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复印件、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、退伍证复印件、本地户籍户口簿复印件、居住证复印件等,进入面试人员将在面试现场审核原件)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,责任自负。
(四)笔试
1.笔试科目:一科。笔试不指定书籍,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,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(社工基础知识)、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、基层党建基础知识、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,笔试满分为100分。
2.笔试时间和地点:2022年12月31日9:30-11:00,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。
3.成绩公布:笔试总成绩(笔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笔试加分)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。
(五)面试
1.面试人员的确定,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,从高分到低分按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(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,一并进入)。
2.面试时间及地点:
面试人员确定后,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和地点。
3.面试现场审核材料:
(1)身份证原件;
(2)学历学位证书原件;
(3)笔试政策加分材料原件。
4.面试方式:面试由唐昌镇人民政府综合办统一组织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5.考试总成绩(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笔试加分+面试成绩×50%),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。
(六)体检
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(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排序),体检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到唐昌镇人民政府103办公室。如体检不合格,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,直到取足名额。(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)。
(七)政审
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,主要审验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户口本原件、核实年龄、学历、政治面貌、工作经历、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。如政审不合格,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,直到取足名额。
(八)确定拟聘人员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。
(九)公示
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(十)聘用
1.待遇按照《成都市郫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,享受基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和公积金。
2.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、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,予以解聘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建立社区专职者备选库,为节约招聘考试成本,提高效率,报名人员在报名时,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“社区专职工作者备选库”管理,当报名人员通过笔试且成绩达到60分时,未被选用的,可纳入“社区专职工作者备选库”,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,在我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,根据岗位需求制订考核方案,报区委社治委审核同意后,在备选库中选取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,直接进行考核选用,不再组织笔试。
(二)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。对伪造、涂改证件证明材料、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,确保随时可联系,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。
(三)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能报到的,不保留聘用资格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予以解聘。
(四)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考生考试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(五)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人民政府综合办解释。
注:填写报名表后,请以“姓名+唐昌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”命名报名表(含电子照片),并发送至邮箱3499629214@qq.com。